今天的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了题为《互联网金融监管出重拳》的文章,文章指出:日前公布的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,由17个部门联合开展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,第三方支付、互联网资产管理、P2P网贷、股权众筹、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广告等重点领域均涉及其中。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实际上在今年4月就已下发到各相关机构。半年来,整治工作成效正在显现。

此前记者针对《整治方案》采访资深行业人士易通贷CEO康文时,康文曾指出:“《整治方案》在内容上与8月出台的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基本一致,并要求各地方相关部门2017年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报告——这意味着对P2P平台部分业务整改的时限比之前的一年过渡期有所提前。”
如人民日报海外版文章所言,由于披着“互联网金融”外衣而非法集资、经营不善跑路等案件频发,给行业整体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,导致正规平台“代人受过”。实际上以信息中介作为定位且坚决不触碰资金,不违反监管办法的“十三条红线”的P2P平台就不可能跑路,也不需要跑路。但由于监管政策的滞后,给了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可乘之机。
而易通贷等一些坚守合法合规的正规平台,一直期待监管细则早日落地,给行业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,引导行业步入正确的竞争发展轨道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方案》强调了“穿透式监管”,意味着监管和整治工作会以平台从事的具体业务性质来定性,而不以公司名称和宣传的经营模式作为判断标准。此前,行业曾掀起“去P2P”化热潮,并相继引入“综合理财平台”“金融科技等”概念。对此,易通贷CEO康文认为,打什么旗号不重要,业务实质才重要。
据悉,易通贷从2012年平台正式确定现有业务模式以来,业务核心从未改变,从一开始就明确了个人对个人的金融中介服务。面对监管,选择转型和退出行业的平台日益增多,但康文表示,目前易通贷没有看到业务转型的必要。建议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最好亲自实地考察,了解平台的业务模式,看看它的宣传和实际执行的模式是否一致,是否符合监管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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